定義
電壓偏差 係指實際運行電壓對系統標稱電壓的偏差相對值,通常以百分值表示。電壓偏差值之計算,如 (1) 式所示。

典型值
一般而言,電力設備與電子裝置皆被設計於特定工作電壓範圍,一旦供電電壓超出工作電壓範圍,輕則產生設備異常或跳機,重則可能導致設備損壞,甚至設備起火等安全問題。引起電壓偏差常見之原因:
- (1) 負載運行時具有高虛功率需求。
- (2) 三相四線式供電系統因單相負載不平衡運行,導致中性點電壓偏移。
- (3) 供電距離超過合理的供電半徑。
- (4) 供電線路導線截面選擇不當,線路電壓降大。
- (5) 供電線路過負荷運行。
- (6) 系統存在大量雜散電流,於使線路末端電壓提升。
- (7) 調壓措施缺乏或使用不當,如變壓器分頭擺放位置不當等。
- (8) 系統功率因數補償電容器未採用自動補償控制投切。
影響
- (1) 電壓偏差對感應電動機的影響
電動機轉距與端電壓的平方成正比,當電壓出現正偏差時,電動機端電壓升高,其激磁電流和溫升也增加。設備絕緣受到過電壓和溫升的威脅,影響其絕緣材料及使用壽命;當電壓出現負偏差時,實際轉矩大幅下降,轉速降低,導致生產品質和產能下降,對於定功率負載,其負載電流將會增加,除了產生額外損耗及溫升外,亦直接影響電動機的使用壽命。
- (2) 電壓偏差對照明設備的影響
螢光燈、日光燈及鎢絲燈泡等照明設備的發光效率受電壓影響較大,因此,電壓降低會引起照明設備的效率降低,造成照度不足,影響照明效果;當電壓過低時,會導致氣體放電光源的照明裝置不能正常點燃,甚至燒毀燈絲;另一方面,照明設備的工作壽命也受電壓的影響很大,當電壓偏高時,照明設備的使用壽命將大幅縮短。
- (3) 電壓偏差對精密電子儀器及設備的影響
隨著數位資訊系統大規模的應用和自動控制系統應用的精確度提升,當供電系統產生電壓偏差可影響精密機床、機器人等精密儀器對其驅動過程的精確控制。
- (4) 電壓偏差對虛功率補償的影響
供電電壓為負偏差時,虛功率補償電容器組之輸出無功率將減少;當電壓為正偏差時,則可能導致補償電容器受電端電壓大於其額定電壓。
限制值參考
- (1) 美國ANSI標準
美國國家標準局,ANSI C84.1-2016中規範供電端於PCC及用戶端允許之電壓偏差範圍,其中偏差範圍區分為範圍A與B,前者適用於正常供電情況;後者適用於緊急供電情況,如表 1所示。電壓偏差範圍依各不同電壓等級區分,其中,於高壓及以上之電壓等級,由於其用戶端通常使用電壓調節設備或有載分接頭切換裝置(On Load Tap Changer, OLTC)調整電壓,故只建議最高偏差值[1]。
| 偏差範圍 電壓等級 | 範圍A 最高 | 範圍A 供電端 最低 | 範圍A 用戶端 最低 | 範圍B 最高 | 範圍B 供電端 最低 | 範圍B 用戶端 最低 |
| 低壓(LV) (Vs ≤ 1 kV) | 105% | 95% | 90% | 105.83% | 91.67% | 86.67% |
| 中壓(MV) (1 kV < Vs <100 kV) | 105% | 97.53% | 90% | 105.83% | 95% | 86.09% |
| 高壓(HV) (100 kV ≤ Vs ≤ 230 kV) | 最高:105% | |||||
| 特高壓(EHV) (230 kV < Vs < 1000 kV) | 最高:105% | |||||
| 超高壓(UHV) (1000 kV ≤ Vs) | 最高:110% |
- (2) 歐州IEC與VDE標準
IEC 61000-2-4-2002標準所制定之電壓偏差範圍,如表 24所示。德國標準VDE 0839-2-4-2003即參考IEC 61000-2-4-2002標準所制訂。
| 電磁干擾環境 | 類別1 | 類別2 | 類別3 |
| 電壓偏差範圍 | ±8% | ±10% | +10% ~ -15% (< 60 s) ±10% (> 60 s) |
類別1:適用於對電源干擾非常敏感之設備,如實驗室電檢測儀表、自動化設備及電腦設備等。
類別2:適用於一般公用電源耦合點電磁兼容要求之工業環境。
類別3:適用於工業環境之廠內電源耦合點,其具有比類別2高之干擾兼容等級。
表 2 IEC 61000-2-4-2002電壓偏差範圍建議之限制值參考[4]
- (3) 歐洲EN標準
EN 50160-2007標準規範電壓偏差不應超出±10%[3]。於正常供電情況下,電壓取樣以10分鐘平均值計算,並以一週為單位,95%之電壓取樣其電壓偏差不應超出±10%,且所有電壓取樣不應超出-15% ~ +10%。
部份情況如電網於故障排除或電壓中斷回復後,其情況超出了供電端的合理控制範圍,不於此限。
- (4) 中國GB國家標準
GB/T 12325-2008標準所規範之電壓偏差範圍[4]:
35 kV及以上供電電壓正、負偏差絕對值之和不超過標稱電壓的10%。若如供電電壓上下偏差同號(均為正或負)時,依較大的偏差絕對值作為衡量依據。
20 kV及以下三相供電電壓偏差為標稱電壓的±7%,即允許之電壓偏差範圍為93% ~ 107%。
220 V單相供電電壓偏差為標稱電壓的+7%,-10%,即允許之電壓偏差範圍為90% ~ 107%。
對供電端PCC短路容量較小,供電距離較長以及對供電電壓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戶,由供、用電雙方協議確定。
參考文獻
- [1] Electric Power Systems and Equipment – Voltage Ratings (60 Hertz), ANSI Standard C84.1-2016, Jun. 2016.
- [2] Environment – Compatibility Levels in Industrial Plants for Low-Frequency Conducted Disturbances, IEC Standard 61000-2-4-2002, 2016.
- [3] Voltage Characteristics in Public Distribution Systems, EN 50160-2007 Standard, 2007.
- [4] 電力品質 供電電壓偏差,GB/T 12325-2008,中國國家標準,200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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